近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了4亿元经营期固定资产贷款。该笔业务标志着浙能财务公司首笔经营期固定资产贷款业务顺利落地,也是浙能财务公司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动浙江山区26县实现共同富裕所积极贡献的一份浙能力量。
今年3月初,浙能财务公司总经理带队赴浙能台二走访,了解到浙能台二未来几年将有较大金额的贷款到期,偿债压力较大。在浙能集团的统筹下,浙能财务公司与浙能台二商定以较长期限的经营期固定资产贷款置换临近到期的贷款。对浙能财务公司而言,经营期固定资产贷款属于创新业务。在推动此次业务的过程中,浙能财务公司既向外“取经”又修炼“内功”。对外主动与监管部门、金融同业充分沟通,吸收成熟的经验做法,取得监管部门支持;对内建立健全业务制度和审批流程,充分开展系统测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最终,浙能财务公司首笔经营期固定资产贷款顺利落实,期限10年,优化了浙能台二的债务结构,帮助其稳健发展,助推台州叁门县的共同富裕的发展。
作为浙能集团内持牌金融机构,浙能财务公司在浙能集团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道路上,将积极发挥金融服务职能,秉持“务实创新”的经营理念,加快金融产物创新步伐,为成员单位带来更为丰富的金融产物,持续助力共富。